1、外国公司设立不少于两年
2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
二、应备文件
1、外国公司存续两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、外国企业章程或组织协议(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)
2、外国公司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(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) 3、外国公司对首席代表、一般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(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)
4、外国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(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,存续时间至少半年以上)
6、房屋租赁合同、租赁凭证(须到所在区屋管理所备案登记)
7、首席代表、一般代表二寸彩照
备注:1、银行资信证明须写明信用状况良好,无不良记录等相关字样。
2、以上外文资料须附中文译本。
三、所需交纳的税种
1、营业税:
2、企业所得税:
3、个人所得税(3%-45%)
4、堤围费(换算后收入的7%)、教育费附加(换算后收入的3%、地方教育费附加(换算后收入的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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